廢棄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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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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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航行期間所產生的廢棄物,包含生活廢棄物、食用油、食品廢棄物、塑膠製品、電子廢棄物等等,若無妥善處理,可能會衝擊海洋生態。

   

廢棄物管理政策與做法

 

四維航業船隊依據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採納的MEPC.277(70)決議案更新《垃圾管理計畫書》,規範垃圾收集、處理、儲存、排放程序等,共同維護海洋環境。對於船舶航行期間所產生的廢棄物,包含生活廢棄物、食用油、食品廢棄物、塑膠製品、電子廢棄物等,均依國際海事組織(IMO)《垃圾管理計畫編製指南》及有關規定的要求,要求公司屬輪均需嚴格遵守垃圾管理計畫,確實執行並達到垃圾減量及防止環境污染之目的。

總部辦公室屬一般辦公室環境,廢棄物為員工生活垃圾,基於落實公司環保政策,遵循政府環保相關法令,我們將垃圾分類為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紙類、寶特瓶、鐵鋁罐),委由第三方清潔公司承攬統一處理,在妥善回收可再利用的材質後,無法回收的部分最終以焚燒或掩埋處理。2023年起推動會議便當100%使用可循環餐盒、禁用一次性餐具之目標,透過參與會議之同仁提供環保便當盒,並與鄰近餐館合作客製化環保供餐,達到生活廢棄物減量。

 

船舶垃圾處理流程

 

四維航業《垃圾管理計畫書》自2018 年3 月1 日生效,各船舶須嚴格按照本計畫有效管理垃圾,防止環境污染,並要求船員進行垃圾處理工作時,如實填寫《垃圾紀錄簿》。

船舶垃圾處理須從垃圾源頭開始說明,「船舶垃圾」是指產生於船舶正常營運期間,需要持續或定期處理的各種食品廢棄物、生活廢棄物和作業廢棄物、所有塑膠製品、貨物殘餘、食用油、漁具和動物屍體等等。由於船上貯存空間不大,除了確實做好垃圾分類之外,也需要做到垃圾減量。為減少船舶垃圾的產生,船隊依據《垃圾管理計畫書》所訂之垃圾管理原則及措施,規定全體船員儘量少帶容易產生垃圾的物品上船、儘量選用可重複使用的物品、容器,在符合船上焚燒爐設計和法規規定下,將可焚燒的垃圾進行焚燒以達到垃圾減量,也會在靠港時依垃圾貯存現況,申請廢棄物清運廠商將垃圾送岸回收或處理,以減少垃圾傾倒入海,為環境保護盡一分心力。

最常見的船舶垃圾是每天都會產生的食品廢棄物, 其主要的處理方式依循法規MARPOL 73/78 附則V 規定,經處理後在特定區域內才能傾倒入海。其次才是生活廢棄物和貨物殘餘物;而塑料垃圾、生活廢棄物則禁止排放入海。其它廢棄物的處理方法另有船上焚燒(如生活廢棄物)與送岸回收處理,詳見表-近三年度船隊各類廢棄物處理統計之說明。

船舶垃圾處理流程如下圖:
 

近四年度船隊各類廢棄物處理統計

 

單位:公噸

 
垃圾分類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處理方式
塑料(膠) 5.343 5.837 9.280 7.219 焚燒、岸收
食品(物)廢棄物 115.365 107.943 137.898 105.346 傾倒入海、焚燒、岸收
生活廢棄物 17.483 13.490 28.142 18.483 焚燒、岸收
烹飪油(食用油) 1.673 2.136 1.970 2.572 焚燒、岸收
焚燒爐灰渣(燃燒灰燼) 5.766 5.539 5.297 7.226 岸收
操作性(作業)廢棄物 37.148 54.770 42.635 31.254 岸收
動物屍體 0.000 0.000 0.000 0.000 -
漁具 0.032 0.000 0.000 0.000 岸收
電子廢棄物 27.988 1.031 6.059 2.413 岸收
貨物殘餘物
(對海洋環境無害)
1,085.991 431.493 151.784 236.292 傾倒入海、岸收
貨物殘餘物
(對海洋環境有害)
0.000 0.000 0.000 0.000 岸收
總計 1,296.788 622.238 383.063 410.805
 
備註:
  1. 焚燒係指使用船上的焚化爐進行焚燒以降低後續垃圾處理量
  2. 岸收係指廢棄物經港口代理安排由港務單位核准之合格廠商進行清運,皆依當地法規處理,因此無法追蹤岸收廢棄物的最終處置方式
  3. 船舶廢棄物計算以立方公尺(m3)量測,並以各類廢棄物轉換係數換算為公噸,總計數據以實際換算值加總後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