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治理
氣候變遷議題多年來持續在國際間發酵,2022年我國政府更正式提出「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為響應政府政策、有效減緩氣候變遷的衝擊,四維航業依據國際海事組織(IMO)倡議的國際海運氣候變遷策略為主軸,訂定溫室氣體排放目標,並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融入營運活動,2023年已隨IMO年調整減碳策略。
四維航業董事會為永續發展議題的最高治理單位,由董事長親自監督,並設置跨部門成員之「風險管理小組」及「溫室氣體盤查小組」,統籌公司營運相關風險議題(含氣候變遷)及溫室氣體盤查執行。TCFD鑑別結果經董事長核定,於出版永續報告書前向董事會報告、討論氣候變遷風險議題,以達有效監督,並且每年持續精進與調整TCFD內容,以符合營運現況及滿足利害關係人需求;亦按季向董事會提報溫室氣體管理推動情形。
單位:公噸 CO2e
年份 | 2030 年 | 2040 年 | 205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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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短期目標達成年 | 中期目標達成年 | 長期目標達成年 |
目標值 | 全年總碳排量較基準年減20% | 全年總碳排量較基準年減70% | 實現淨零排放 |
策略及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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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具經濟性之綠色替代能源。 |
備註:
- 本公司於2023年導入ISO 14064-1:2018組織型溫室氣體盤查,更新設定當年度為基準年
- 自基準年起每年至少減量2.9%以達成2030年減量20%之目標
氣候風險管理
歐盟排放交易系統(EU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U ETS)於2024年起擴及海運業,以及國際海事組織於2023年調整減碳策略,已對企業營運產生衝擊。為瞭解氣候變遷的潛在風險,並呼應揭露氣候變遷相關財務資訊的國際永續趨勢,我們參考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發布之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建議,依「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等揭露框架,進行風險與機會之分析,用以研擬相對應的因應措施。
氣候風險與機會因應
我們積極研擬解決方案,期望能降低氣候變遷帶來的營運與財務衝擊,提升氣候韌性。針對高風險氣候因子,制定相關因應措施與評估財務影響,以規劃各項氣候行動因應相關風險與機會。
風險/機會類型 | 風險內容 | 管理方針/因應措施 | 未來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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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風險政策與法規 |
碳稅/碳費、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 | 短期:
中期: 建造環保節能新造船開拓低碳服務及進行船舶設備改裝、安排船底清潔以達到減碳效果 長期: 研究並採用高效能設備及綠色能源 |
綠色轉型成功將有助於提升業務發展、降低碳費/碳稅之成本 |
轉型風險市場機會 |
快速變化的顧客趨勢,將使用更多綠色低碳技術與可再生能源之船舶 | 同上 | 同上 |
轉型風險技術與創新 |
汰換更新既有船舶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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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轉型成功將有助於提升業務發展及提升企業營運韌性 |
轉型風險科技運用 |
運用新科技於船舶 | 同上 | 同上 |
實體風險立即性 |
極端氣候變遷加劇天氣與海洋現象對地球的影響 | 運用新科技,避免氣候變遷的相關衝擊,詳科技運用之說明 | 提升船舶營運韌性,降低風險 |
氣候變遷對於營運之影響
全球海運業每年約排放10億噸溫室氣體,占全球排放總量約3%,影響環境甚鉅。若不積極減量,除對於環境造成負面衝擊外,更可能因為投資人、客戶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對低碳船舶的需求逐漸增加、政府法規趨於嚴格,導致船舶面臨減速要求或被課徵碳稅、碳費等狀況。若不積極減碳並提出應對策略,恐對企業獲利造成負面衝擊;反之透過確保環境績效之優勢,將可創造新市場機會,致力成為顧客首選的永續散裝海運公司。
能源管理
四維航業訂有能源管理政策(Energy Management Policy),依據「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附則六」及MEPC.213(63)號決議案製作船舶能源效率管理計畫(SEEMP),用以管理燃油消耗以及減少因船舶操作所排放的溫室氣體。所有岸勤及海勤人員均須遵守公司的能源管理政策以執行SEEMP,並且統合記錄、監測分析和改進,為做好下一個計畫的改進循環工作鋪路。透過SEEMP的作為,公司和船舶皆須建立能源效率管理的PDCA循環。
船用燃油為本公司船舶主要能源來源,為配合國際海事組織(IMO)2020年限硫令的要求,船隊全面改用0.5%低硫油,進入排放控制區的船舶使用不超過0.1%低硫油、進入美國加州海岸線24海浬內使用不超過0.1%低硫蒸餾燃油(MGO或MDO)。從源頭減少硫氧化物(SOx)釋放至大氣之比例,降低空氣污染,改善空氣品質指標(Air Quality Index, AQI)。
本公司船隊恪遵各項國際環保公約及各區域環保規定,並透過各種營運管理措施、減碳策略以期降低船舶能源消耗,在兼顧環保、節能減碳的前提下,提供優質且安全的運送服務,為維護海洋生態及地球環保貢獻一分心力。總部辦公室則透過綠色採購,購買具節能、省電標章產品,降低用電量。
- 船隊:主要能源類型為燃油,使用於船舶主機、發電機與輔機等設備。
- 總部辦公室:外購電力。
項目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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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公噸) | 8,736 | 9,019 | 7,766 |
重油(公噸) | 117,054 | 111,071 | 106,962 |
合計(公噸) | 125,790 | 120,090 | 114,728 |
柴油(GJ) | 357,099.237 | 368,667.356 | 317,448.795 |
重油(GJ) | 5,001,547.967 | 4,746,087.462 | 4,566,272.546 |
合計(GJ) | 5,358,647.204 | 5,114,754.818 | 4,883,721.342 |
延噸海浬 | 508,515,951,237 | 395,132,066,870 | 398,541,712,578 |
能源強度(GJ/延噸海浬) | 0.0000105378 | 0.0000129444 | 0.0000122540 |
項目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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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購電力-獨立用電(度) | 140,674.220 | 144,126.110 | 133,447.356 |
外購電力-公共用電(度) | 40,606.555 | 40,826.081 | 41,005.876 |
外購電力-客輪岸電(度) | N/A | N/A | 5,680.000 |
總電力消耗(GJ) | 652.611 | 665.828 | 648.480 |
員工人數(人) | 69 | 74 | 74 |
能源強度(GJ/員工人數) | 9.458 | 8.998 | 8.763 |
- 本公司目前未使用再生能源
- 總部辦公室電力使用量以每月電費單所列度數,再依各年度日期區間進行計算,因相關計算邊界與方法盤整中,因此無法取得相關組織外部耗電量資料;船隊能源使用來自 ClassNK 燃油耗油量認證書,熱值係數參照經濟部能源局能源統計年報,柴油8,400 Kcal/L、重油9,600 Kcal/L,並依其單位換算表,1 度電 (1kWh) = 3.6*106 焦耳(J),1 兆卡 (Gcal) = 4.185 兆焦耳 (GJ)
- 2023年起母公司能源統計增加客輪綠舞1號,但2022年客輪無航行,故無相關數據
- 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永續報告書
溫室氣體管理
為有效控管溫室氣體,並配合政府推動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資訊揭露,逐步建立碳盤查及管理能力。目前已針對總部辦公室(母公司)及船隊(子孫公司)自主盤查2019年至2022年之溫室氣體排放量,於2023年正式導入ISO 14064-1: 2018 組織型溫室氣體盤查標準,依據營運控制法將可控制運作的設施納入邊界,目標於2024年取得母公司、2025年取得船舶營運子孫公司外部查證。2022年起按季向董事會呈報時程規劃與執行進度。
單位:公噸 CO2e
項目 | 2022 年 | 2023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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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疇一 | 380,858.756 | 363,991.792 |
範疇二 | 93.590 | 88.986 |
範疇三 | N/A | 46.411 |
總排放量 | 380,952.346 | 364,127.189 |
營業收入(百萬元) | 6,716 | 3,461 |
延噸海浬 | 395,132,066,870 | 398,541,712,578 |
密集度 (公噸 CO2e/百萬元) |
56.725 | 105.205 |
密集度 (公噸 CO2e/延噸海浬) |
0.000000964 | 0.000000914 |
備註:
- 上表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邊界,涵蓋母公司(總部辦公室、客輪)及子孫公司船隊,不含綠舞觀光飯店
- 採用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AR6之全球暖化潛勢(GWP)值
- 因2023年導入ISO 14064-1,船隊之範疇一(類別1)排放,燃油使用量以 ClassNK 燃油耗油量認證書作為活動數據,並採用IMO溫室氣體排放第四版報告與IMO DCS之排放係數進行計算(柴油排放係數:3.206、HFO排放係數:3.114、LFO排放係數:3.151);總部辦公室與客輪之範疇二(類別2)排放,電力使用量以電費單作為活動數據,採用經濟部能源局公布之各年度電力排碳係數計算之
- 延噸海浬(Ton-nautical Mile / Ton-mile) 為載貨噸數(載貨量)與起訖港浬程數(航行距離)之乘積,因海運業特性,本公司選用延噸海浬以計算密集度
- 2022年起母公司數據涵蓋為原總部辦公室,增加客輪綠舞1號,但2022年客輪無航行,故無排放數據;2023年起子孫公司船隊數據涵蓋為持有船隊28艘,增加計算該年度出售船舶(5艘)持有期間排放數據
- 詳情請參閱本公司之永續報告書
2023年度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
船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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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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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物質管理
四維航業船隊在氮氧化物(NOx)與硫氧化物(SOx)排放的管控落實於船隻建造、設備更換、航行過程等階段,確保完整落實排放管制,以減少空氣污染排放。
為配合國際海事組織(IMO)2020年限硫令的要求,船隊皆全面改使用0.5%低硫油,進入排放控制區的船舶使用不超過0.1%低硫油、進入美國加州海岸線24海浬內使用不超過0.1%低硫蒸餾燃油(MGO或MDO);為配合限制船用發動機的氮排放法規要求,船隊的船用引擎皆主動調整運轉設計以符合第一階段(Tier I)或第二階段(Tier II)的氮排放限制;此外,為符合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附則VI之要求,經盤點本公司船隊,輕齡船舶皆採用環保冷媒(R404A),針對高齡船舶已全數淘汰艙室內冰機系統和船舶空調的製冷劑(R22冷媒),並完成進行環保冷媒(R-407)的設備改裝工程,期以共同維護環境。2023年,四維航業在船舶營運過程中並無排放任何臭氧層破壞物質(Ozone Depleting Substances, ODS)。
近三年四維航業船舶空氣污染物質排放量統計
單位:公噸
類別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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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x | 9,379.817 | 8,941.756 | 8,558.826 |
SOx | 1,161.317 | 1,103.385 | 1,060.769 |
PM10 | 552.378 | 525.000 | 504.4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