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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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之組織及運作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設有稽核室,負責公司的稽核工作,人員配置為二至三人,隸屬於董事會。每年一月底前將稽核人員的基本資料及所受教育訓練課程上網申報,並隨時檢查內部稽核人員是否符合適任及專任規定。另外,本公司稽核主管之任免,須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並於董事會通過之次月十日前,上網申報主管機關備查。

關於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是依公司內部控制程序相關規定,並採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之核定方式辦理。



內部稽核運作

 
  1. 內部稽核範圍

    帳務查核、財物查核、經營檢核、採購稽核、預算稽核、其他事項

  2. 內部稽核實施程序

    查核前之準備工作、實地查核、分析研究、稽核報告彙總、缺失改善追蹤

  3. 內部稽核工作之執行

    • 應擬訂內部稽核作業年度查核計畫,據以執行稽核工作
    • 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前,申報次一年度稽核計畫;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申報上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申報上一年度內部稽核所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申報方式係依規定格式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上網申報備查
    • 內部稽核人員應依據年度查核計畫,查核及評估公司之預算、財務、業務、經營績效與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抽查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備供查核。稽核報告、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應至少保存五年。
    • 依前述規定所作成之稽核報告應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公司各獨立董事查閱。除稽核報告外,並應將內部稽核作業之年度查核計畫、實際執行情形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向各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提出報告
    • 內部稽核人員應持續參加專業機構或公司自行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以提升稽核品質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