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海洋生態
海洋生態的多樣性維繫著人類與自然的和諧共生。然而,全球貿易蓬勃發展,超過80%的貨物依賴海運,船舶壓載水或附著物可能將外來物種帶入陌生海域,危害當地生態。四維航業承諾恪守國際海洋保護規範,積極減輕海運的環境足跡。四維航業總部辦公室非位於環境保護區或其它高生物多樣性價值的地區。
承諾遵循海洋環境保護之國際法規或公約
2024年本公司船隊於海洋保護區或受保護的區域航行時間共計519.8775天
因海上運輸需透過壓載水維持船舶穩定,跨洋運輸中若壓載水夾帶病原體或非原生種生物,可能隨排放或船殼附著進入異地水域,威脅當地生態與經濟。為此,公司全數船舶遵循國際海事組織壓載水規範及《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有效管理壓載水,履行海洋環境保護責任。
航運活動不僅影響海洋生物,亦波及陸上生態。2024 年2 月,美國農業部(USDA)與加拿大食品檢驗局(CFIA)發布年度亞洲舞毒蛾(Flighted Spongy Moth Complex , FSMC),原亞洲吉普賽蛾(Asian Gypsy Moth, AGM) 的風險期指引,遠東地區風險期不變。停靠風險區域的船舶需:
- 接受檢查並取得無FSMC 證明,避免無證抵港或檢測陽性導致貨運延誤;
- 抵達北美前全面自檢,確保無FSMC,否則可能被要求改道或清洗;
- 提前96小時提交近兩年停靠港口資料。
若此蛾類擴散至非原生地區,可能造成樹木脫葉、衰敗,甚至連續兩年影響導致森林與農園大面積死亡,嚴重威脅農業與環境。
四維航業積極落實環境友善,自2023年起採用有機矽基型防污漆,其低摩擦表面減少油耗,含較低殺菌劑量,對海洋更友善,2024 年新增兩艘船舶使用此漆,持續推動海洋環境保護目標。
2024年本公司船隊航行洩漏的有害物質次數為0,體積為 0
四維航業船舶營運遵守以下國際法規,致力維護海洋永續,為地球盡一分心力:
海洋環境保護之國際法令
- 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 MARPOL)
- 國際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控制與管理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Ships Ballast Water and Sediments,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Convention)
- 管制船舶有害防污系統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Control of Harmful Anti-fouling Systems on Ships)
- 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 MARPOL)
各國停靠港之當地法規
- 國際海事組織硫化物排放控制區規定(IMO SOx Emission Control Areas)
- 美國船舶一般排放許可(US Vessel General Permit, VGP)
- 美國加州海洋入侵物種計畫(Marine Invasive Species Program, MISP)
- 歐盟對海運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進行監控、報告和驗證規定(EU Regulation No. 2015/757 on the Monitoring, Reporting and Verification of carbon dioxide emissions from maritime transport, EU-MRV)
國際海事組織下轄委員會及其最新海洋環境保護法規更新(2024)
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下設海上安全委員會 (Maritime Safety Committee, MSC)和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 (Marine EnvironmentProtection Committee, MEPC),每年依權責對於海上安全和海洋環境保護有關的議題進行討論。2024 年度MEPC(79) 與海洋環境保護有關的新生效法規有:
- 位於北極水域內之港口可加入區域性的港口收受設施安排(包含油類、有毒液體物質、污水、垃圾及空污),2024 年5 月1 日生效。
- 擴大垃圾紀錄簿適用範圍:總噸位 100 以上之船舶,2024 年 5 月 1 日生效。
- 關於空氣污染防治方面,將地中海水域新增為硫氧化物和微粒物質排放管制區(SOx Emission Control Area, SOx ECA),2024 年5 月1 日生效。
壓載水管理
為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四維航業遵循2004 年國際海事組織(IMO)制定的《國際船舶壓載水及沉積物管理公約》(BWMC),除客輪因特性豁免外,全數船舶已實施壓載水管理並取得船旗國簽發的證書。
重點績效(不含客輪)
已實施壓載水交換的船舶百分比: 41%
已實施壓載水處理的船舶百分比: 100%
船舶之航行活動系透過汲取海水壓載水,並依貨載情形適時調節排洩壓載水以維持船舶穩定航行,隨著跨洋的運輸移動和排水過程中,水源夾帶病原體與非原生種生物,經由壓載水或附著於船殼進入各國水域。入侵物種一旦散佈,往往無法成功根除且所費不貲,更可能在新環境裡建立大量的繁殖群體,威脅本土物種的生存環境,衝擊各地沿海的生態系統與產業經濟。
為避免壓載水於不同水域做交換或排放時,使得環境因外來生物孳生,造成各個國家港口不同程度的環境污染與生態衝擊,故四維航業現有船舶皆遵循依據國際海事組織(IMO)載水規範及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訂定船舶壓載水標準管理方式,並取得證書,為保護海洋環境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IAFS Certificate:船隊取得船級協會簽發的防污底證書
四維航業委託日本海事協會(ClassNK)和法國船級協會(Bureau Veritas)依據2001年管制船舶有害防污系統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Control of Harmful Anti-fouling Systems on Ships, 2001)檢驗船舶使用的油漆類型與成分等,經檢測確認無有機錫化合物並取得防污底證書。
BWMC:船隊取得船旗國簽發的壓載水管理證書
依據壓載水管理公約之要求,船舶必須具備壓載水管理計畫、證書和紀錄簿,船隊陸續設置壓載水過濾設備並取得授權,以配合世界各地壓載水申報排放規定、共同維護海洋生態環境。
IAFS certificate
壓載水管理證書